北京智云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郵 編: | 15810687836 |
電 話: | 4006-099-690 |
網 址: | www.little-angels.net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和盛大廈 |
12月13日,兩例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分別在南鄭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兩起案件中,被告張某某、童某某都是集市的生鮮豬肉經營者,他們為牟取利益,在其銷售的豬肉上涂抹“熒光增白劑”來增加豬肉賣相。
而“熒光增白劑”屬國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質,消費者在食用這種涂抹了熒光增白劑的豬肉后,可能對其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被告張某某、童某某在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同時,也侵犯了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為切實維護公眾的生命健康權益,教育和引導食品生產、銷售者自覺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之規定,南鄭區檢察院在對兩起刑事犯罪提起公訴時,一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張某某、童某某在新聞媒體上公開道歉和支付一定數額的懲罰性賠償金。
庭審中,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通過舉證、質證和辯論等訴訟環節,闡明了兩被告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檢察機關訴訟請求的合法性、合理性,兩被告也當庭表示認罪伏法,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表示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兩起案件將擇期宣判。
本文關鍵詞:豬肉 熒光增白劑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