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曲霉毒素超標是我國食品出口頻繁遇到的問題,我國每年出口食品因黃曲霉毒素超標而遭受通報、扣留的情況屢屢發生。2022年前三季度,日本厚生勞動省共通報我國農食出口產品112起,其中因黃曲霉毒素超標31起,占比27.7%,涉及產品包括花生及制品、葵花籽、蕎麥面等。
什么是黃曲霉毒素?有什么危害?如何控制產品污染,避免遭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本文將帶你一起了解黃曲霉毒素的相關知識。
什么是黃曲霉素
黃曲霉毒素是生長在食物及飼料上的黃曲霉和寄生曲素的代謝產物,是一類基本結構都含有二呋喃環和香豆素(氧雜萘鄰酮)的化合物,是一類自然界中已經發現的理化性質最穩定的一類霉菌毒素,具有極強的毒性和致癌性。它主要存在于土壤、動植物、各類堅果(尤其在花生和核桃中),此外,在大豆、稻谷、玉米、通心粉、食用油、牛奶、調味品等中也經常發現它的身影。
黃曲霉毒素在長波紫外光下會產生熒光,根據熒光顏色、RF值及結構不同等分別命名為B1,B2,G1,G2,M1,M2,P1,R1,GM和毒醇。其中以B1的毒性最大,致癌性最強。
黃曲霉素的危害
黃曲霉毒素是一種劇毒的致肝癌物質。從我國肝癌流行病學調查研究中發現,某些地區人群膳食中黃曲霉毒素的污染水平與原發性肝癌的發生率呈正相關。
黃曲霉毒素同時有顯著的慢性毒性。人攝入大劑量的黃曲霉毒素后可出現肝實質細胞壞死、膽管上皮細胞增生、肝脂肪浸潤及肝出血等病變。
黃曲霉毒素在自然條件下穩定性較強。受黃曲霉毒素B1嚴重污染的稻谷,室溫下自然存放20多年后,雖然其毒性含量逐漸降低,但仍可檢出黃曲霉毒素B1。
世界各地對黃曲霉毒素檢測要求不同
(1)各地對黃曲霉毒素檢測種類要求不同。
目前不同國家、地區對黃曲霉毒素檢測的種類要求均不同,例如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含量》(GB 2761-2017)中對黃曲霉毒素B1和黃曲霉毒素M1有限量要求,歐盟除了規定了黃曲霉毒素B1、黃曲霉毒素M1的限量,同時還規定了B1+B2+G1+G2總和的限量要求。
(2)各地對黃曲霉毒素檢測限值要求不同。
以花生及其制品為例,歐盟對于供人直接食用的花生及制品黃曲霉毒素B1限量為2μg/kg,總黃曲霉毒素(B1+B2+G1+G2)限量為4μg/kg;日本對于總黃曲霉毒素(B1+B2+G1+G2)限量為10μg/kg;我國對于花生及其制品的黃曲霉毒素B1限量為20μg/kg。
防范食品黃曲霉素的污染
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
我國食品企業在出口前需提前獲知國外相關產品對于黃曲霉毒素的檢測項目及相應的限量值要求,以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
我國《食品國家安全標準 食品中黃曲霉毒素污染控制規范》(GB 31653-2021)已于今年2月22日正式施行,標準規定了采收、儲存前處理、儲存、運輸、加工等環節控制食品中黃曲霉毒素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準則,我國相關出口食品企業要嚴格按照標準從事生產經營, 嚴格控制黃曲霉毒素污染, 規避通報退運帶來的損失。
供稿單位:南開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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