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通報20批次不合格食品 辣椒、仔姜、干山藥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時間:2022-10-17 16:14:19 來源:轉載食品伙伴網 點擊:233次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中,辣椒檢出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重慶市璧山區好潤佳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紅朝天椒(辣椒);南岸區普達旺生活超市銷售的紅小米(辣椒)。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辣椒中限量為0.05mg/kg。辣椒中鎘超標可能是在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還有,3批次食品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大足區棋棋副食店銷售的干山藥;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津區西江大道分公司銷售的仔姜;渝中區阿旭百貨店銷售的仔姜。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新鮮蔬菜(蕓薹類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生姜、薯類除外)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0.1mg/kg,在新鮮薯類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2mg/kg,其中,干制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應新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結合其脫水率或濃縮率折算。
飲用水、山椒鳳爪等4批次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2批次食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重慶市璧山區好潤佳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洪州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馬王坪店銷售的、標稱重慶豆奇食品有限公司九龍奇觀分公司生產的山椒鳳爪(輻照加工)。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的衛生狀況。《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規定,醬油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5000,M=50000CFU/g的要求;根據《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規定,熟肉制品(發酵肉制品類除外)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要求。菌落總數超標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數較高;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還有,重慶市銅梁區富臨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銅梁區溪韻純凈水飲料廠生產的錦渝山泉飲用純凈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規定銅綠假單胞菌標準值為n=5,c=0,m=0,單位為CFU/250mL。桶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部分企業對環境衛生監管不到位,操作不夠規范,生產過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環節中,存放時間長,水桶多次循環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風險。
另外,巴南區澤西冒菜餐飲店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批次香蕉檢出吡蟲啉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香蕉檢出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忠國百貨超市銷售的香蕉;豐都縣愛上生活超市銷售的香蕉。
吡蟲啉屬于一種內吸性殺蟲劑,可層間傳導,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容易被植物吸收,并在植物體內重新分配,有很好的根部內吸活性。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蟲啉在香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烏梅、香油等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其中,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前進支路6棟3-118號陳偉銷售的、標稱福建省永泰縣順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烏梅(涼果類)檢出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亮藍,又名食用藍色1號(日本)、食用藍色2號,屬水溶性非偶氮類著色劑。《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亮藍在涼果類產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025g/kg。
還有,渝中區阿旭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四川嘉寶瑞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油市俊儒食品廠生產的詩城嘉寶瑞涼拌香油檢出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乙基麥芽酚是一種香味增效劑,對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強具有顯著效果,且能延長食品的儲存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另外,渝北區愛美家生活超市店銷售的、標稱武勝辣么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小渝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泡椒臭干子(調味面制品)檢出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蔗糖精,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調味面制品中三氯蔗糖的最大使用量為0.6g/kg。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6批次不合格食品為:重慶市洪豪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一級壓榨菜籽油、南岸區全品生鮮食品超市銷售的本味瓜子(散)、彭水縣宋窖超市銷售的標稱內蒙古開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葵花籽均檢出過氧化值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合川區三廟鎮鶴鳴西街111號秦先彬銷售的、標稱綿陽市蜀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醋風味液態復合調味料檢出總酸(以乳酸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沙坪壩區春菊副食銷售店銷售的、標稱重慶薈樂美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眾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檢出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川區舌尖冒菜餐館使用的復用餐飲具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964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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