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寧波一家月子會所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3萬元并沒收已使用的黨參一罐。經現場檢查,該會所后廚放有益母草、鹽杜仲、麥冬、黨參等中藥各一罐。在當事人的套餐服務項目上有“補氣血湯”,是當事人在雞湯內加了黨參、陳皮,給產婦服用,處罰事由為生產經營非法添加藥品的食品。
10月13日,“月子中心在雞湯里加黨參被罰”沖上了微博熱搜,一瞬間引起廣大網友的熱議:雞湯中添加黨參是否違規,3萬罰款是否為過度執法,自己平時喝湯加黨參是否違法,黨參在藥食同源試點目錄里為什么也不能加……
針對網友的一系列疑問,食品伙伴網就帶您一起了解一下黨參。
黨參尚未在全國范圍內按照藥食同源物質管理
黨參在山西、甘肅等地有作為食品原料食用歷史,主要方法為煲湯、入菜、傳統方式泡酒等。但是,黨參被收錄于2015年版《中國藥典》,屬于藥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所以黨參在未獲得“藥食同源”正式授權之前,添加到食品中就屬于違法。
2020年1月,國家衛健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對黨參等9種物質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黨參、肉蓯蓉、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等9種物質進行生產經營試點工作。
雖然開啟了試點工作,但是該9種物質并非在全國范圍內都可以生產使用。具體需要各省級衛生健康委會同市場監管局(廳、委)根據轄區實際,提出具體的試點方案,試點方案應當包括擬開展試點的食藥物質種類、風險監測計劃和配套監管措施等,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核定。
黨參可在部分省份試點藥食同源
截至2022年3月,寧夏、山東、重慶、江蘇、江西、廣東、福建、四川、湖北、河北、黑龍江、內蒙古、廣西、甘肅、貴州、浙江、云南、吉林等省相繼發布試點食藥物質的試點方案。其中,把黨參納入試點的僅有甘肅、河北、湖北三地。
按照《試點方案》的規定,試點食藥物質只能在試點省市生產使用,且企業若生產經營相關試點食藥物質還需取得企業試點的資格才可以,各試點地區有相應的“食藥物質管理試點方案”,會對以試點物質為原料生產的試點食品類別、經營范圍等方面進行詳細規定,并且會有相應的風險監測計劃和配套監管措施。擬參與試點的企業應根據試點方案中的具體要求進行申報,若相關部門發布準予試點的通知公告,方可按通知公告的要求進行生產經營。
寫在最后
因為“黨參雞湯”這么一個小事情被罰3萬元,有部分網友認為監管部門存在過度執法的問題,但是食品安全和合規無小事,這對于餐飲企業以及整個食品行業來說,是一次合規的警醒,提醒企業應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及合規經營的意識,避免因不合規而造成嚴重風險和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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