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科學理性消費,維護
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市場
監管總局、國家
衛生健康委、
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
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拉薩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
01理性對待 拒絕跟風
近年來,一些含金銀箔粉類物質食品在市場上出現,成為消費噱頭,存在食品安全風險。消費者體驗“黃金食品”,大都出于相信食金能延年益壽、彰顯身份高貴或獵奇,商家正是利用了這樣的消費心理。食金既背離食品安全要求,也會造成浪費,與當前社會倡導的勤儉節約之風背道而馳。
02健康至上 自覺抵制
根據我國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金銀箔粉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金銀本身無營養成分,不可能滋補身體,食用后不僅沒有營養,還可能傷害人體健康。
03關注重點 避免選購
關注食品外觀。不選購及食用外觀亮閃閃,含(呈)金銀色澤的食品;關注食品標簽。不選購及食用標簽配料表中含金銀箔粉的食品;關注食品配料。不選購配料含金銀箔粉的食品;關注宣傳用語。避免選購宣傳具有保健功能、治療功效等含金銀箔粉的食品。
04暢通渠道 社會共治
如果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違法違規制售含金銀箔粉食品或標注金銀箔粉“可食用”“食品級”“食品用”等可疑情況,請您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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