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am730》報道,香港不少餐館以“明爐燒鵝”作招牌,但所售的卻是燒鴨。香港中環惠靈頓街160號蓮香樓燒味部主管,以燒鴨飯冒充燒鵝飯出售,違反《商品說明條例》,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燒臘飯的控罪,判罰8000港元。
香港特區海關人員根據投訴資料,于去年6月兩次在蓮香樓購買“燒鵝飯盒”,經特區政府化驗所測試后證實所購的樣本均為鴨肉而非鵝肉。
一般燒鵝的售價較燒鴨高,以燒鴨充當燒鵝,即使以較低的價錢出售仍會誤導消費者以為可用低價購買到較貴價的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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