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違禁添加劑在短短幾個小時內就可生產長而粗壯的豆芽,市售毒豆芽一次一度讓消費者望豆芽而色變。為了增加豆芽產量、提高豆芽嫩度,一些不法商販在豆芽生產過程中添加一種叫6-芐基腺嘌呤的禁用添加劑,也就是俗稱的無根豆芽素,如果長期食用會對身體有損害。
6月19日,長島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生產、銷售“毒豆芽”案,被告人李某、馮某夫妻二人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經審理查明,李氏夫婦,長年在長島縣從事豆芽的生產、銷售,他們在生產過程中,向豆芽添加無根豆芽素、AB粉、漂白粉等有毒、有害非食品添加劑。
法院審理認為,李氏夫婦在從事食品生產過程中將國家明令禁止的無根素、增白劑等物質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并將所生產的含有上述成分的有毒、有害的食品予以出售,危害了食品安全,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毒豆芽”事件,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為提高食品加工生產、銷售商戶的守法意識,庭審中該院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個體工商業戶代表和群眾代表旁聽庭審。
做食品也是在做良心,不法商家不能為了一己私利生產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此種行為應該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本文關鍵詞:無根豆芽素 “毒豆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