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20日公布《2012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經全國198個地市級行政區4929個監測點檢測,近六成地下水為“差”,其中16.8%的監測點水質呈極差級。(4月21日《新京報》)
隨著百姓環境意識的提高,對于地表水的污染,已經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一個地方、一條河流出現污染,人們會向環保部門舉報,會向媒體反映,會在網絡上披露,甚至會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造成一定的轟動效應,迫使當地政府不得不“高度重視”,甚至出現了“一夜污水變清水”的“奇跡”。然而,地下水的污染,百姓看不見,更是摸不著,即使偶爾還有人從井里打水,發現井水變成了紅色,也可以用一句“紅豆水”,打個馬虎眼了事。應當感謝國土資源部,在全國設立了4929個監測點,并且在一年一度的《公報》上披露出水質狀況,才讓我輩百姓能夠一窺地下水的狀況:近六成地下水為“差”,其中有近兩成地下水為“極差”;更令人擔心的是,正在變差的地下水,比正在變好的地下水的比例更高,也就是說,地下水還在向越來越差的方向發展。
然而,這樣公布地下水信息,能夠引起有關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甚至帶來切實的治污行動嗎?恐怕未必!首先,治理地下水所花的資金和精力,恐怕遠遠超過了治理地表水,而且治理地下水既難讓上級看到地方領導的政績,又難讓百姓看到有效成果,有點像“吃力不討好”,此其一;其二,《公報》雖然公布了全國地下水的狀況,但哪里的地下水“差”,哪里的地下水“極差”,卻是含糊其詞,極差地下水所在地領導自然沒有治理的壓力。在缺乏自覺又毫無壓力的寬松條件下,要地方領導去“吃力不討好”地治理地下水,只能是一廂情愿的空想。因此,網友們要求公布地下水污染的詳情,尤其要公布地下水“極差”的地方名稱,我認為完全應該,而且也很容易做到。
地下水檢測,不是為了檢測而檢測,是為了治理而檢測。因此,公布地下水檢測結果,不能含糊其詞,應當細化更細化,明白更明白,不僅要檢測出污染的地下水,更要把治理的責任壓到污染制造者和監管者的肩膀上,咱們百姓希望看到的是:哪里的地下水“極差”,誰應當承擔治理的責任。
(原標題:“地下水質“極差”不能含糊 要為治理而檢測”)
本文關鍵詞:地下水質檢測,地下水檢測,地下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