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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4〕20號)有關工作部署,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決定開展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點,集中開展整治執法行動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以今年9月至10月為重點時段,以校園及其周邊200米范圍為重點區域,以主要面向學生經營食品的食品(雜)店、餐飲服務單位等兒童食品經營單位為重點場所,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集中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一)開展兒童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大檢查。要對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逐戶進行執法檢查,全面核查食品經營者主體證照,認真檢查食品經營主體食品經營條件,堅決取締查處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戶,清理或規范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食品經營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區。
(二)開展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大排查。要對兒童食品經營者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進行抽查,對食品經營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進貨票證和相關記錄逐項核查,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未依法或按規定落實食品或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購入和銷售或使用無合法來源或票證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經營者。
(三)開展劣質食品大清查。要對食品經營者的食品銷售、加工區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庫房進行全面檢查,認真清查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并結合計劃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重點加大對兒童消費量較大的膨化食品、休閑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飲料、雪糕、糕點等食品的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力度,對發現的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劣質食品、“兩超一非”(即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和其經營者,以及使用劣質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經營者,要一追到底,堅決依法查處。
二、抓住關鍵,開展秋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
要抓住學校秋季開學關鍵時段,按照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食〔2010〕160號)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160號)等文件要求,督促行政區域內學校認真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自查,排查風險隱患,強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在學校自查的基礎上,各地要以中小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特別是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食堂為重點,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學校食堂食物中毒。
三、著力規范,強化兒童食品經營者和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日常監管
(一)強化對兒童食品經營者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日常監管。一是嚴格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要依法嚴格審核食品經營者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材料,并對申請從事兒童食品銷售,或選址于校園及其周邊的食品銷售經營申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實地核查,對經營環境和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標準和相關要求的申請人,一律不得予以許可。在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后,要加強食品經營條件保持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能持續保持經營條件的食品經營者,要依法及時進行查處、清理或規范。二是嚴格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要監督食品經營者嚴把進貨關,認真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做到索取的進貨票據齊備、有效,填寫的查驗記錄真實、完整,確保食品來源正規、渠道清楚、質量可靠,發現問題可及時追溯。要監督食品經營者嚴把銷售關,認真檢查庫存和銷售的食品,及時清理標簽標識不規范、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要監督經營者嚴把退市關,依法及時停止銷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等問題食品,依法做好問題食品的處置工作,并做好記錄。三是嚴格食品經營行為監管。要監督和引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廣告宣傳等食品經營行為。
(二)強化對校園及其周邊餐飲單位的日常監管。一是全面核查清理校園內部學生食堂、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及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經營主體資格,嚴格主體準入。二是督促所有的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在秋季開餐前對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進行核查,并選用適宜的方式方法對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三是以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地區的學校食堂為重點,集中力量在學生秋季開學前一周至開學后半個月內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全面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隱患要督促學校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立即整改,對整改結果要及時進行復查,有關情況要及時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并向社會公眾公示監督檢查結果,力爭在學校食堂和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四是以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強化日常監督巡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把人員健康關、食品進貨關、食品貯存關、加工制作關,杜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四、促進共治,加強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
(一)強化部門協作配合。要強化與農業、教育、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基層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的作用,并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全面排查治理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整頓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經營小攤販、流動攤販食品經營行為,堅決查處取締無任何合法經營證明的非法流動攤販,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形成監管整體合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二)強化投訴舉報機制。要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揮“12331”投訴舉報熱線作用,鼓勵群眾投訴舉報食品違法行為,對消費者有關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要及時調查核實,依法處置。
(三)強化宣傳教育。要加強對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的宣傳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守法經營,落實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要大力推進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采取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方式,向廣大師生普及和宣傳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的自我防范意識和消費維權意識,自覺抵制假冒偽劣食品。要強化社會監督,廣泛動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管理,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會氛圍。
五、落實責任,加強督查檢查
要加強督促檢查,深入基層、深入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按照“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的方法,采取飛行檢查等方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作為、情況不報告、問題不解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絕不姑息,確保各項工作責任、部署、推進、實效落實到位。
各地開展兒童食品和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整治有關工作情況要形成階段性書面總結報告(含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于11月10日前報送總局食品安全監管二司。
聯系人及電話:張隆龍,010-88331167、63600192(傳真)
郵箱:liuhb@cfda.gov.cn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2014年8月7日
本文關鍵詞:兒童食品 校園周邊食品 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