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黃明膠生產許可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一函〔2015〕724號)
時間:2015-11-25 10:30:24 作者: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來源:轉載 點擊:865次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黃明膠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請示》(魯食藥監食生〔2015〕14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黃明膠、鹿角膠和龜甲膠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辦食品函〔2014〕570號)的有關規定,黃明膠可作為有傳統食用習慣的普通食品管理。生產經營黃明膠作為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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