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將付諸實施,除明確食品犯罪者終身禁沾食品行當外,對是否禁止網店售賣奶粉也有了答案——在獲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情況下,網店可以售賣奶粉。提高準入門檻,以杜絕隨意“代購”。
在《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配套細則征求意見過程中,北京市工商局將網店定義為“無店鋪銷售業態”,無店鋪業態經營許可項目中核定只有“預包裝食品”,沒有“乳制品”一項。因此,網店是否可售賣奶粉,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在一定范圍引發熱議。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網店等無店鋪銷售因其經營特殊性,在食品衛生、可追溯性等方面都存在風險,一直被認為是食品監管的難點。該局食品處相關負責人說,在食品安全條例征集意見期間收到意見、建議,提出網店經營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審批。北京市工商局在充分聽取各界的意見建議后決定,今后,網店銷售乳制品將按國家規定予以嚴格審批。凡在京注冊的網店,要想售賣奶粉等,必須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還得按規定辦理營業執照。換言之,網店售賣奶粉前提是“有證有照”。
(原標題:“網售奶粉須“有證有照”提高準入門檻杜絕隨意代購”)
本文關鍵詞:奶粉代購,網售奶粉流通許可證,網售奶粉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