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計生委日前要求,各地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對已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應當及時廢止相應的地方標準。
衛生計生委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制(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要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其評估結果為依據,嚴格遵循工作程序,嚴把立項關,及時公布地方標準。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和政務公開工作。要大力推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跟蹤評價,充分利用風險監測數據,全面收集分析標準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和有關意見建議。鼓勵有條件的市、區縣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標準跟蹤評價和備案工作。
衛生計生委要求各地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地區風險監測方案,牽頭制訂落實“統一計劃實施、統一經費渠道、統一數據庫、統一數據分析”要求的具體措施。地方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作為承擔風險監測任務的技術牽頭和數據歸口單位,要統一匯總分析本地區監測數據并進行風險評估,鼓勵在具備條件的省、地市兩級疾控機構加掛本行政區域風險監測評估機構牌子。
根據要求,各地要盡快建立本地區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體系,明確相關單位報告責任。要及時分析食源性疾病信息,組織食源性致病物質實驗室檢驗和溯源分析,經初步核實懷疑由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應當及時通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本文關鍵詞:食品安全標準,食安地方標準,地方標準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