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強生公司由于質量原因頻繁發生藥品及健康相關產品的召回事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13日約談強生公司,要求強生公司查找問題原因,改進質量管理。
近年來,強生公司因質量原因在全球頻繁發生藥品及健康相關產品的召回事件。據統計,2009年以來強生所屬在華公司,共在中國內地召回產品33次。4月23日和5月3日,強生(韓國)公司因質量原因再次出現藥品召回事件。
針對強生公司頻繁發生的召回事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在約談中指出,強生公司藥品及健康相關產品頻繁發生因質量原因的召回事件,說明強生公司的質量管理系統可能存在缺陷。公司須本著對公眾健康負責的態度,認真查找問題原因,改進質量管理,切實落實各項風險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上市產品質量。強生公司在華各公司及在華上市產品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按規定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并如實向公眾講清質量問題性質、產生質量問題的原因以及所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及各級監管機構將加強對強生公司的監督檢查、檢驗檢測和監督監測,及時披露監管信息。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在約談中還指出,藥品質量關系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在華藥品生產企業都必須把產品質量放在首位,自覺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切實擔負起藥品安全責任。凡是出現產品缺陷或質量問題都必須采取召回措施,必須向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必須主動向公眾披露信息,凡在國外召回藥品必須在華同步召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及各級監管機構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及時掌握各國藥品監管機構的召回信息,對藥品生產企業召回不報告,召回不及時,將采取嚴厲的監管措施,直至停止在華生產銷售藥品。
本文關鍵詞:強生食品監管,強生質量管理,食品藥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