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儲糧的“大糧商”沖動,比大火更可怕
黑龍江省林甸縣中儲糧糧庫的一場大火,過火倉位儲存糧食5.14萬噸,1000噸糧食轉眼間化為灰燼,損失慘重。然而,這只是看得見的損失,其實近年來中儲糧暗中發生的種種操作,如果不加以遏制與校正,長遠來看將會給社會造成更大的效率損失。
一場大火燒出了中儲糧存在的問題,也昭示著我國應該對現行的糧食儲備制度進行深刻反思,對國家儲備最優儲備規模,國儲、地儲、民儲各自應該承擔的最佳比例,如何遏制“大糧倉”變“大糧商”的逐利沖動等重大問題進行更明確的界定,防止其逐利行為給國家帶來更大的損失。
糧食生產受天氣的影響很大,糧價波動大,對農民與消費者都造成巨大影響。為了平抑糧價,國家通過建立糧食儲備庫,在豐產時把糧食收購儲藏起來,在減產時再拿出來銷售,這是“儲備糧”的最直接來源。
中儲糧作為“國家大糧倉”,主要職能是要完成國家的糧食宏觀調控任務,要“維護農民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穩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
然而,近年來中儲糧發生了太多的丑聞,諸如中儲糧許昌直屬庫原庫主任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上千萬元”,中儲糧河南周口直屬庫原主任侵吞巨額公款潛逃國外等。今年5月初,國家審計署公布了對中儲糧的審計報告,報告指出中儲糧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執行國家政策、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內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問題。
這次黑龍江的大火也是其直屬庫逐利造成的。據央視報道,事發糧庫核定倉容量為7.6萬噸,該庫實際儲存糧食14.7萬噸。收購的儲備糧食多得沒地方放,露天存放,而同時地方糧倉卻“吃不飽”。其背后是一個利字,因為多儲備可以多拿國家補貼。超過核定倉容量7.1萬噸的糧食存放一年就可獲得610萬元的保管費。
比這些“小利”更嚴重的是中儲糧近年來屢屢不滿“大糧倉”角色,堅決要做“大糧商”的強烈沖動。中儲糧在壟斷了國家糧源之后,近年來胃口很大,不但在執行糧食調控時屢屢被質疑逐利傾向,比如低價吸、高價出,還私下搞了兼業的經營業務,快速向“經營貿易”轉變,2008年試水,而且越做越大,獲利頗豐。這些逐利行為不但包括從事糧油加工、物流等商業、貿易業務,還搞糧食加工企業委托業務,為其他糧食加工企業代收代儲糧食。中儲糧總經理包克辛更是在2009年提出加快延伸產業鏈,轉變為“大糧商”。中儲糧要突破“國家糧倉”本位職能,全面進入糧食經營、銷售、加工市場。
中儲糧這種既當裁判員又想當運動員的兼職逐利行為,引起其他糧食加工企業的極度恐慌。因為它借助國家的資金收糧,坐擁國家大糧倉,如果再搞糧食加工貿易業務,其他從事糧食加工的企業日子就沒法過了。
中儲糧要回歸本位,做好本分工作:執行國家的政策調研職能,定位為非營利糧食政策調控部門,于國于民都是大好事。
其實,從提升我國的糧食加工行業水平來看,中儲糧也必須回歸其本位,必須定位于“非營利”,為我國糧食市場創造一個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讓其他的糧食加工企業去經營。國家根本不缺中儲糧經營業務賺的那點錢。只有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中國的糧食加工水平才能真正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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