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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和蜂產品等9類食品66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61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蔬菜制品5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水產制品79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方便食品84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104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39批次,酒類76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69批次,蜂產品6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洪湖市洪湖浪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由武漢中商平價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鸚鵡洲店銷售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苯并[a]芘檢出值為28μ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μg/kg)高1.8倍。檢驗機構為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岳陽東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四川特產美食商城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醬香蘿卜脆,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1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10%;乙酰磺胺酸鉀(安賽蜜)檢出值為0.60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3g/kg)高1倍;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7,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高出70%。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香煒靈食品專營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香辣蘿卜,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1.6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60%;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4,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高出40%。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標稱金華零度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口口福旗艦店在蘇寧易購(網站)銷售的魷魚足,菌落總數檢出值為44000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000CFU/g)高145.7倍。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標稱煙臺珈眾經貿有限公司生產、由金鵬海產官方旗艦店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魷魚片,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3000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000CFU/g)高75.7倍;大腸菌群檢出值為930MPN/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MPN/100g)高30倍。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浙江、山東、湖北、湖南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上海、浙江、江蘇、湖北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于2017年5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蔬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蔬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3月13日
本文關鍵詞:總局 食品 不合格 情況 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