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濰坊市民李先生發現,最近買的
麥片保質期從以前的12個月延長到了18個月。經查發現,秦老太新的企業
標準是2018年10月17日正式實施,但李先生發現他買的產品
生產日期在10月17日之前,
包裝袋上的保質期已經是18個月。
李先生表示,他喝秦老太的麥片已經兩年了,以前買的產品保質期都是12個月,可是近期他發現,麥片包裝上的保質期延長到了18個月。
“企業的生產日期可以隨便改嗎?”李先生產生了疑問。懷著好奇,李先生去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查詢企業信息。據了解,該網站上有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公開公示欄,上面公示了食品生產企業備案信息。
李先生根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信息查詢到《山東秦老太食品有限公司企業標準》,其封面上首先顯示該標準是“2018-09-17發布,2018-10-17實施”。
記者在該網站上查詢,李先生所說的確實如此。李先生還提供了其所購買的產品包裝和購物小票。
根據李先生提供的產品包裝,記者發現一個生產日期是2018年9月4日的包裝袋上,其標注的保質期是18個月。2018年1月28日的產品包裝袋上,保質期還是12個月。也就是說,在新的企業標準正式實施之前,企業已經在銷售新標準規定的18個月的產品了。
“廠家這樣提前延長了保質期,不就是能多賣6個月的貨物嗎?這樣是不是不符合規定?”李先生質疑說。
對此,記者聯系了該產品的生產廠家山東秦老太食品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說,食品的保質期由企業自己根據自己的產品來制定,“我們保質期12個月改18個月是經過我們長期的實驗,我們的產品在這個時間內,沒有質量問題,沒有任何危害,我們就將保質期從12個月改為18個月。”
為什么新的標準還沒有正式實施就已經提前銷售了標有18個月保質期的產品呢?該工作人員稱,這是因為他們在把新標準提交政府部門受理批準與企業改包裝的過程中有個時間差,這個時間差就造成了目前這種現象。“但是我們產品一直是符合這個(新)企業產品標準的。”
企業在新標準沒有實施之前,就提前更改了包裝并且進行銷售,對于這種做法,記者也聯系了天橋區食藥部門了解情況。食藥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該情況需要向企業了解清楚后,才能給予答復。
查詢相關法律記者了解到,政府對食品安全保質期有比較明確的規定。根據最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其網站上公布制定和備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供公眾免費查閱、下載。
本文關鍵詞:消費者,生產日期,麥片,標準,保質期,包裝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