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中加罌粟、銷售假藥假酒...常德通報7起食品藥品違法典型案例!
時間:2018-12-03 10:03:10 來源:尚一網微信號 點擊:641次
今年來,常德市食藥
監管部門把稽查辦案作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
食品藥品安全的重要抓手,堅持嚴字當頭,深挖細查,嚴懲重處
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截至10月31日,全市查處“三品一械”違法一般程序案件1872件,涉案貨值800多萬元,罰沒款金額1770.62余萬元。取締無證生產經營23家,吊銷許可證1張,責令停產停業6家,搗毀制假售假窩點10個,查辦較大、重大案件22件。市局查辦的“賀某興等人生產銷售
假酒案”、 “張培秀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澧縣 “生產銷售假藥案”、漢壽縣局查辦的“某酒業商行生產銷售假冒牛欄山系列白酒案”、鼎城區局查辦的“毛某勇等人在
米粉中非法添加
罌粟粉案”、桃源縣局查辦的“楊某華等人銷售假藥案”等6件案件被列為2018年省檢察院、省食藥局和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案件,桃源縣局查辦的“楊某經營假藥案”被列為公安部部督案件。移送涉刑案件和線索23件,抓捕犯罪嫌疑人29人,判處有期徒刑18人,判刑最高為6年6個月。現將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賀某等人生產銷售假酒案
常德市食藥監管局接到舉報,稱賀某等人無證無照長期制作假冒偽劣德山、武陵系列酒及外地高檔名優酒。接報后市食藥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德山、武陵兩家酒廠打假人員和公安干警一起跟蹤、蹲守、摸排,發現賀某伙同他人形成了一條假酒產銷利益鏈,再順藤摸瓜先后掌握了桃源縣陬市鎮黃溪港村某農戶家為制作假酒的窩點,武陵區河袱鎮某農戶家為存放包裝等物品的窩點,鼎城區橋南某名煙名酒商行為其銷售假冒酒的商店。2018年2月1日,食藥執法人員和公安干警分四個小組開展收網行動,抓捕主要制假售假嫌疑人4人,端掉制假窩點2個,存放假酒、假包裝的倉庫3個,出售假酒的商店2個,現場扣押假冒五糧液、茅臺、國窖1573等知名品牌及常德本地酒1600余瓶,各種回收瓶及各種假冒商標標簽、包裝物若干,涉案貨值金額達100余萬元。目前,該案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訴,進入法院審判期。對涉及售賣假酒的商店市食藥監管局依法對其給予了行政處罰。
二、佐某等人銷售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假藥及未經注冊醫療器械案
2017年9月12日,漢壽縣食藥工質局執法人員在漢壽縣龍陽街道新街社區振興路某小區一家招牌為“瑞顏醫美”美容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在該店廚房冰箱冷藏層發現1支保妥適牌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4支韓國產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彩毒)、3支韓國產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粉毒)。另在店內小臥室靠西面墻壁柜內發現了1支美國產喬雅登牌注射用玻尿酸、4支韓國產麗珍牌注射用玻尿酸、2盒韓國產維C注射液以及一些國產輔助藥品,涉案貨值近萬元。經初步認定當事人張某涉嫌使用假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和未經注冊的三類醫療器械。2017年9月26日,上述產品經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進口維C注射液為假藥;注射用玻尿酸屬未經注冊的進口三類醫療器械。
2017年10月10日,漢壽縣公安局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并會同漢壽縣食藥工質局成立聯合調查專案組。據“瑞顏醫美”美容店負責人張某交待其購買產品的上線為長沙唐某,2017年10月28日,辦案人員在長沙將唐某抓獲,并在其住所查獲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注射用透明質酸鈉、注射用聚左乳酸(童顏針)各1支。經審查,唐某交待了自己向吉林長春一個微信名為“微整”的女子購買醫療美容藥品、醫療器械(水貨),并向省內多人銷售的犯罪事實,并提供了“微整”的相關信息和物流單據,確定了“微整”的真實姓名為佐某。11月6日,辦案人員在長春警方的配合下,對犯罪嫌疑人佐某的美容工作室和倉庫進行搜查,現場查獲無中文標示的玻尿酸等醫療器械及藥品2300支,物流發貨單據數十張,現場抓獲為佐某發貨的犯罪嫌疑人杜某,主要犯罪嫌疑人佐某也于12月8日抓捕歸案。通過調查核實佐某通過順豐物流發貨記錄發現,自2016年11月以來,共向湖南、遼寧、福建、廣東、內蒙、青海、吉林、黑龍江等10余個省市1000余名對象銷售過大量醫療美容藥品、醫療器械,辦案人員利用阿里巴巴數據庫對其微信資金往來進行統計,僅近六個月涉案金額就達3000萬元。此案犯罪嫌疑人佐某、杜某、唐某、張某、王某等涉嫌銷售使用假藥和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已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二)項、《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目前已對犯罪嫌疑人佐某等5人提起了刑事訴訟。
三、湖南臻至保健品有限公司經營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法律規定食品案
2018年9月3日,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西湖管理區食藥工質局案件移交線索,反饋鼎城區范圍內“湖南臻至保健品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乳礦物鹽壓片糖果”。市食藥監管局執法人員于2018年9月4日對該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倉庫貨架上存放有8種不同包裝、但均標示生產企業為“江西巨泰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優維康R乳礦物鹽壓片糖果”、 “優維康TM乳礦物鹽壓片糖果” 148盒(規格:1.2g×100片、1.2g×60片或1.2g×60片×2瓶)。上述產品外包裝上分別標注有“抗腿抽筋”、 “壯骨增高”、 “抗手腳麻木”、“兒童壯骨增高”、“抗骨質疏松”等字樣,涉嫌食品標簽、說明書含有虛假內容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隨即對上述產品進行了查封扣押,并于2018年9月5日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實,當事人從2017年3月至今從江西優維康實業有限公司分5次進貨上述壓片糖果共計920盒(規格:1.2g×100片、1.2g×60片或1.2g×60片×2瓶),貨值金額共計5408元人民幣,案發后該公司主動上繳上述產品523盒。截止案發當日共計銷售上述產品199盒,違法所得共計1250.1元人民幣。當事人經營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市食藥監管局依法給予湖南臻至保健品有限公司沒收扣押的671盒上述產品、沒收違法所得1250.1元和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沈躍友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購進食鹽案
2018年8月27日,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沈躍友經營場所進行檢查,其店面倉庫存放有湖南省湘澧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雪天精制鹽(加碘)”543包(生產日期20171104,500g×50袋/包)及“雪天海藻碘鹽”297包(生產日期20161221,320g×70袋/包)。以上食鹽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購進證明。2018年9月4日,常德市食藥監管局對當事人以涉嫌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購進食鹽案立案調查。
經查實,2018年8月27日,江蘇省海安市個體工商戶業主黃寶祥聘用人員居小龍經多方聯系后,并征得當事人同意。并雇用運輸車輛冀T90660將上述食鹽從江蘇省海安市運輸至當事人處,以便當事人零售。當事人購進上述食鹽未約定購進價,待當事人零售完畢再確定。參照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提供相關價格(“雪天精制鹽(加碘)”市場零售價1元/袋及“雪天海藻碘鹽”市場零售價1.5元/袋),上述食鹽貨值金額為58335元,截止案發之日,當事人購進上述食鹽均未銷售,無違法所得。
另查明:江蘇省海安市個體工商戶業主黃寶祥持有合法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但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明。
當事人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購進食鹽的行為違反《食鹽專營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依據《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該局依法作出沒收扣押的上述雪天精制鹽(加碘)“543包及”雪天海藻碘鹽“297包,共計20.23噸。
五、陳思羽(武陵區羽華隆商行)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食品案
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武陵區東江街道浮橋社區十三組有人無證生產啤酒,該局執法人員于2018年7月18日前往調查,發現陳思羽(武陵區羽華隆商行)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后于2018年8月28日補辦)的情況下銷售青島鮮啤并在冷庫內發現有25桶共380L超過保質期的鮮啤,該局執法人員當即對銷售收據進行了扣押并對冷庫內超過保質期的鮮啤進行了現場查封。2018年7月24日該局執法人員以涉嫌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及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報經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批準,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實,當事人陳思羽(武陵區羽華隆商行)于2018年5月開始通過供應商長沙星盈酒業有限公司從啤酒生產商青島啤酒(長沙)有限公司以4.4元/升的價格購進青島啤酒鮮啤在常德城區銷售,銷售價8元/升。截止該局執法人員檢查時有銷售單據證明當事人共銷售1010升青島鮮啤,其中銷售25L/桶的有38桶、20L/桶的有2桶、5L/桶的有4桶,違法所得共計8080元。已銷售啤酒和庫存啤酒貨值金額共計9752元。
當事人供述冷庫內超過保質期的鮮啤是準備運回生產廠家銷毀的,并提供了供應商長沙星盈酒業有限公司出具的《過期酒回工廠銷毀處理辦法》。該局執法人員對購進當事人鮮啤的餐飲企業武陵區成記回味餐廳青年路店、武陵區大富燒雞店、武陵區進哥餐館(招牌名稱:知粥嘗樂)的老板或負責人進行詢問調查,上述企業的老板或負責人都供述未發現當事人有向他們提供超過保質期限的鮮啤的行為,且企業未銷售完的臨近保質期限的鮮啤都通知當事人回收。故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事實不成立。
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常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陳思羽(武陵區羽華隆商行)沒收違法所得8080元和罰款人民幣5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楊某、喬某銷售假藥案
2018年2月11日,桃源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接群眾投訴舉報:自2017年7月以來,楊某在桃源縣漆河鎮、理公港鎮一帶銷售一種叫”中華一絕氣管王“的藥品,部分患者者反映服用這種藥品后有一定不良反應,對患者提供的產品”中華一絕氣管王“經認定為假藥。2018年4月13日,桃源縣公安局對楊某涉嫌銷售假藥一案立案偵查。經查這種”中華一絕氣管王“的假藥是喬某通過網絡向全國各地銷售,并宣傳稱這種藥品能夠根治氣管炎、肺氣腫疾病。楊某通過網絡電話聯系向喬某購買該藥品,用支付寶或銀行匯款結算,通過宅急送快遞郵寄的方式取得藥品,然后把藥品銷售給桃源縣漆河鎮、理公港鎮一帶相關患者服用,服用該藥后,出現浮腫、異常紅潤等身體不適現象。從2017年8到12月,楊某通過快遞向喬某購買該藥品10余次,涉案金額約4萬元。喬某通過上述銷售方式銷售這種藥品,銷售的對象涉及北京、河南、山西、吉林、貴州、安徽、黑龍江、江蘇、湖南等10個以上省和相關的縣市區,地域廣泛,人員眾多,涉案貨值達百萬余元。目前,楊某、喬某已抓捕歸案,檢察機關已對2人提起了刑事訴訟。
七、李簫(SN·SU〈I 全球爆款美妝店)銷售未經批準進口化妝品案
2018年7月25日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對”SN·SU〈I 全球爆款美妝店“所經營的化妝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銷售有”CHER塑顏晶透CC霜 SPF50/PA+++“30ml×1盒(原產地:中國臺灣,生產日期:2018/01/18);”Make Up For Ever全新雙用水粉霜“50ml×1盒(批號:7U01,原產國:法國)等五種進口化妝品,現場不能提供進口化妝品備案憑證(復印件)及國家商檢部門檢驗報告(復印件)。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隨即對上述進口化妝品進行了查封扣押,并對該化妝品店下達了《調取證據材料通知書》,要求其在2018年7月30日前提供化妝品備案憑證(復印件)及國家商檢部門檢驗報告(復印件)。逾期該化妝品店仍未提供相應資料,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3日立案調查。
經后期索證檢查,上述5種進口化妝品均無有效的檢驗合格的國家商檢部門檢驗報告(復印件)和進口化妝品備案憑證(復印件)。
當事人銷售未經批準和檢驗的進口化妝品,調取該店的銷售記錄并對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定違法所得為426元人民幣。
當事人銷售未經批準的進口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第(三)項第二目的規定,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上述非法產品9瓶(盒),沒收違法所得426元,并處以違法所得5倍罰款(罰款2130元,罰沒款共計人民幣2556元)。
本文關鍵詞:米粉,罌粟,假藥假酒,食品藥品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