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合肥的永輝超市攤上事兒了,
多家永輝超市被一男子告上法庭。為啥呢?
原來這名男子分別在三家永輝超市購物時發現所買的
葡萄干、百合粥等食物有生蟲的情況,
他要求超市退還購物款并賠償損失。
近日,合肥蜀山區法院做出判決永輝超市合肥三家店均被判敗訴并賠償這名男子的損失。
案件1
永輝超市合肥潛山路分公司
買到生蟲綠豆百合粥 退賠1002.97元
王先生在該超市購買了一袋綠豆百合粥,價格是2.97元/袋,之后發現有生蟲的情況,他認為,依照食品安全法,該超市應該向他退貨加賠償1000元,合計1002.97元。
而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潛山路分公司辯稱,銷售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在本案中也未造成人身、財產及其他損害。
近日,蜀山區法院作出判決:超市退還王先生2.97元;賠償王先生1000元。
案件2
永輝超市合肥天鵝湖分公司
買的干豆角生蟲 超市退賠1014.75元
王先生在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天鵝湖萬達廣場分公司(下稱永輝超市天鵝湖分公司)處購買了一些干豆角和小米等商品,后來發現商品已經生蟲。他要求超市退還其購物款14.75元,另外,賠償損失2000元。
永輝超市天鵝湖分公司辯稱,銷售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另外,該公司認為,王先生主張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能超過1000元。
近日,蜀山區法院作出判決,超市退還王先生14.75元并賠償王先生1000元。
案件3
永輝超市合肥史河路分公司
買的葡萄干生蟲 超市退賠1016.72元
王先生在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史河路分公司處購買了新疆綠香妃葡萄干一袋,花了16.72元。后來他發現葡萄干已經生蟲,有石子。因超市不愿賠償,他起訴至法院。
近日,蜀山區法院作出判決,超市退還王先生16.72元并賠償王先生1000元。
本文關鍵詞:安徽,合肥市,男子,葡萄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