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福州市陳世碧食品店持有營業執照及食品經營許可證,在福州市鼓樓區鼓東街道溫泉營跡新村8弄35號從事食品零售、批發經營活動。2018年11月5日,該店從江西泰來食品有限公司購進長圓柱體的冰凍豬肉(有進貨憑證及檢疫合格證明),數量為3噸。進貨后,該店將這批冰凍豬肉進行“加工處理”,經過切片機切成卷,然后用白色透明塑料盒子每120克裝成1盒,再用名稱為“草原優鮮涮肉卷”、標注公司為“西安塞緣食品有限公司”的外包裝包好,并用封口機封好銷售到福州市長樂區的各個農貿市場。
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進行調查,發現該批次食品包裝袋上標注的生產商、地址、生產許可證號等信息都是虛假的,其行為涉嫌違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日前,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店改正,并處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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