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巴佬”熟食回爐觸目驚心 監管法規亟需“升級”完善
時間:2013-10-18 10:32:52 作者:管理員 來源:原創 點擊:1639次
今年8月22日,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播發報道《夜幕下的勾當--溫州黑作坊"化妝""整容"霉變熟食揭秘》,揭露一些不法廠家將賣到各地超市、便利店過期、變質的雞腿、雞翅、鴨頭等包裝熟食重新回收,進行"漂白""回爐",施以添加化學物質、洗衣粉等"整容"手術,最后穿上散裝統貨的"馬甲"重新流入市場,坑害廣大無法識別真容的消費者。
有關專家認為,鑒于國家現行有關食品安全法規對過期、變質食品的監管有"盲區",建議正在討論修改的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完善。
食品"回爐"再利用引發公眾擔憂
近幾年,全國一些地方相繼曝出不法商家暗地"回爐"過期、霉變食品的惡劣行徑。如上海將月餅陳餡包入新月餅、江西將不能孵出小雞的孵化蛋轉做蛋糕等。前不久又驚曝匯源、海升、安得利等知名企業被指收購爛水果榨果汁。記者采訪了解到,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平陽縣大批企業將暢銷全國的"鄉巴佬"雞腿、雞翅、鴨頭系列熟食"漂白""回爐"是一典型案例,其數量巨大,手段新穎、觸目驚心。
"鄉巴佬"霉變熟食重回餐桌事件被披露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全國近百家報紙刊載了"新華視點"報道,網上對此事的評論達數萬條。廣大網民對觸目驚心的食品安全現狀表示強烈擔憂,呼吁加強食品質量監管,維護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法律"盲區"造成可乘之機和監管難
監管過期變質的食品,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施行條例都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主要內容有,禁止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經營者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沒收工具、原料等物品,處以2000元以上、貨值額10倍以下罰款,直至吊銷許可證。
蒼南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劉榮滿對記者,國家相關法律的核心表述是"禁止""清理".這樣的規定較抽象、籠統、乏力。如何禁止、清理?清理達到的標準是什么?這些重要問題法律規定都不太明確。還有,誰負責對清理的監管、用什么機制措施手段實施監管等,法律也缺乏全方位的規定和配套。法律有漏洞,商家才有空子好鉆,以致我們在監管實踐中難以操作,使法規難以落到實處。
蒼南縣、平陽縣一些基層管理部門的官員說,廠家將過期變質的食品回收處理,或者廢物再利用,然后改頭換面重新銷售也可理解為是一種"清理"方法。蒼南縣一些生產"鄉巴佬"食品的廠家就是這樣鉆法律的空子,將之回收,然后轉賣給個體戶,結果導致"回爐"食品重新流入市場。
劉榮滿介紹,一方面,監管部門沒有強制手段不準企業拉回過期變質貨。更重要的是,本來我們可以對回收貨進行監管,強制企業投入鍋爐銷毀。可是,生產企業達上百家,回收貨量大面廣,每天幾噸、幾十噸源源不斷地流回企業,銷毀的數量究竟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這個前提是企業要誠信,要建立臺賬。臺賬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經銷者等。但是,一些企業往往做假賬向監管部門亂報,賬簿登記大化小、多變少、暗調包等,銷毀提供的數目、照片、視頻也是"冰山一角"."說實話,不僅我們對臺賬的監管人力不夠,而且識別能力有限,難以識別臺賬真假,導致監管不到位。"劉榮滿一臉無奈地說。
專家建議:經銷商負責下架、停止銷售、就地銷毀
記者深入采訪了解到,過期變質食品之所以被"變廢為寶",一大原因是存在一個誤區。一些企業和監管人員認為,食品過期變質了不等于完全有毒、有害,也不等于吃了就得病或致死人,將之銷毀是個浪費,可以 "廢物利用",變通處理。如回爐消毒加工廉價出售,或作其他食品原料、或作動物飼料等。
溫州市工商局副局長王建偉認為,食品與汽車不同。汽車過期報廢了一些鋼鐵、零部件可以回收再利用,但"問題食品"回收并沒有多大利用價值。
他提出,對"問題食品"就是要嚴格,一旦允許回收,就給重新流入市場、坑害廣大消費者留下無限漏洞和巨大隱患,給政府監管資源帶來過度浪費。因此,過期變質食品必須徹底銷毀。
2011年7月,浙江省出臺的《浙江省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食品已經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應當立即下架、停止銷售、及時銷毀,不得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者,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
針對誰負責銷毀、誰負責監管銷毀的問題,溫州市質監局、市工商局相關人士一致認為,食品的終端在商場,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食品賣到哪里就在哪里銷毀,就地銷毀的唯一責任人就是經銷商。經銷者必須對過期食品變質負全責,必須建立處理過期變質食品的臺賬,采取銷毀的有力措施。
溫州市質監局食品生產監管處處長徐文達認為,如果不在經銷地就地銷毀,漏洞就防不勝防。產品賣到全國各地,這樣就分散了,一分散加以就地銷毀就形成不了回收、"回爐"的產業鏈。
有關專家認為,根據政府職能分工,監管銷毀的責任人應該是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同時要切實提高識別臺賬的能力,落實監管銷毀的措施,定期檢查銷毀及記錄。
如何建立監管銷毀的配套機制,王建偉建議,全國要建立商品電子化追溯機制,建立全國統一聯網大平臺。這個機制的核心工作是更新換代商品外包裝的"身份證",取消現行已落伍的條形碼(一維碼),推行高科技、信息化的二維碼。
目前條形碼的功能偏重于"標識"商品,只注入國家代碼、廠商編號、商品代號等簡單信息。而且這些信息是獨立單一的"自家門牌",廠家與商家脫節,省市之間地區分割,這樣工商、質檢部門檢測食品無法一查到底、追溯"病根",也無法聯手追溯。而二維碼偏重"描述"商品,它注入了商品全方位的信息,包括商品的品名品質規格、生產批次、生產日期、保質期,還有廠名地址電話等。監管部門可借助全國聯網大平臺,用電子化手段隨時隨地對商品質量便捷跟蹤追溯,實現高效監管。
通過二維碼,食品將被置于千萬雙眼皮底下,消費者人人都是"監管員",人們都可以發現"問題食品",同時也可以對經銷者一定程度上警醒作用。
本文關鍵詞:鄉巴佬 回收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