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店吃的香辣田螺、蒜香脆螺 專家鑒定都是福壽螺!
時間:2019-04-23 09:23:08 來源:轉載食品伙伴網 點擊:687次
越來越炎熱的天氣,宣告著夜宵旺季的到來。吃起來香而不膩的田螺幾乎是夜宵店的“標配”。只是,這些店內的田螺真的是田螺嗎?
4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探訪了兩家網紅
餐飲店(豪蝦傳、Lee叔叔的龍蝦館),店內以螺為主題的菜品分別命名為香辣田螺和蒜香脆螺。經水產專家鑒定,均為福壽螺。
事實上,成都食藥監部門曾經多次科普,“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食品流通領域和餐飲業銷售福壽螺行為。福壽螺可以食用,但口感不佳,食用福壽螺時一定要注意徹底加熱。”
對外宣傳為田螺、脆螺,實際上銷售福壽螺,商家這樣的行為,是否有法律風險?律師表示,商家行為屬于欺詐,消費者可以根據消法主張三倍賠償。
售賣號稱“田螺”“脆螺”
網紅餐飲店實際賣福壽螺
近日,伴隨著氣溫的不斷升高,下班后去“冷淡杯”“夜啤酒”光顧的人也逐漸增多了起來。火鍋、小龍蝦、燒烤、串串,螺類也是夜宵菜單中的常客之一。
4月22日,紅星新聞隨機前往兩家網紅餐館:豪蝦傳(撫琴店)和Lee叔叔的龍蝦館(金牛店)。兩家店都在成都開店多年,人氣不減。
豪蝦傳(撫琴店)的實體店菜單內并沒有田螺,但有一款售價48元一份的蒜香脆螺。脆螺是什么螺?豪蝦傳店員語焉不詳,只說是一種區別于田螺的螺類,“肉質比田螺更好,就是叫脆螺。”
成都金仙橋路Lee叔叔的龍蝦館
在Lee叔叔的龍蝦館(金牛店)店內,有一款售價為38元一份的香辣田螺。紅星新聞記者詢問到螺的品種,店員告知記者這就是田螺。在該店的外賣頁面上,香辣田螺月售116份。
成都撫琴西南路豪蝦傳龍蝦館
4月22日當天,紅星新聞記者請求成都市農林科學院水產研究所所長李良玉進行鑒定。李良玉認真辨認后表示,兩份螺都是福壽螺,和田螺完全不一樣。至于脆螺,李良玉表示沒聽說過。
成都金仙橋路Lee叔叔的龍蝦館菜單
值得一提的是,在豪蝦傳(撫琴店)的美團外賣頁面,并沒有蒜香脆螺,但有一個名為蒜香田螺的菜品,其中清晰地寫明:“主材:田螺。”網上蒜香田螺的價格也與蒜香脆螺一致,均為48元一份,實體店菜單并沒有蒜香田螺。截止記者4月22日下午8點10分發稿,蒜香田螺依然在售賣中。
成都撫琴西南路豪蝦傳龍蝦館菜單
專家釋疑:
福壽螺更易感染線蟲 福壽螺成本不到田螺的一半
“福壽螺和田螺是不一樣的兩種東西。福壽螺的外殼顏色呈黃色,田螺的外殼顏色則為青褐色;福壽螺椎尾則平而短促,田螺的椎尾長而尖;福壽螺螺蓋則偏扁,田螺的螺蓋形狀比較圓;福壽螺的肉顏色較淺,多為黃白色,而田螺的肉多為青褐色。福壽螺生長迅速,田螺一般長到葡萄大小、核桃尺寸便是極限,而福壽螺一個月即可長到葡萄大小,一個夏天可以長到核桃大小甚至雞蛋大小。”李良玉表示。
李良玉透露,由于福壽螺的成本不到田螺的一半,因此市場上的一些不法商家打著販賣“田螺”的旗號,實際出售的卻是福壽螺。“福壽螺是廣州圓管線蟲的寄主,如果吃了沒煮熟的含這種線蟲的福壽螺的話,可能會被線蟲寄生,出現持續兩周的頭痛,嚴重時頭部不能受到任何震動,同時覺得頸部僵硬、活動受限,還伴有發燒、乏力等癥狀,最嚴重的甚至會導致腦膜炎甚至死亡。因此福壽螺雖然也可以吃,但在食用時一定要注意徹底加熱煮熟。而普通田螺感染線蟲的風險相較于福壽螺就要小很多。”李良玉表示。
4月22日,成都金仙橋路Lee叔叔的龍蝦館,記者點的“香辣田螺”。
成都食藥監:
現行法規并未禁止銷售福壽螺 可以食用但要徹底加熱
關于田螺和福壽螺,這并不是第一次發起爭論。
2006年,23名消費者在北京一家餐館食用“涼拌螺肉”后,引發廣州管圓線蟲病(屬于腦膜炎一種),這也是北京首次發現該病例。后經證實,該餐館銷售的“涼拌螺肉”為“福壽螺”,并在檢測的12只螺中發現2只有廣州管圓線蟲幼蟲。
2017年,有網友發出在寬窄巷子購買的螺類照片,請求微博上@博物雜志 鑒別,對方告知是福壽螺。一時間,眾人談“福壽螺”色變。
事發后,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其官方微博@成都食藥監 連發多條信息提醒:福壽螺并不在禁售范圍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食品流通領域和餐飲業銷售福壽螺行為,但食用未煮熟煮透的福壽螺可能引起廣州管圓線蟲等寄生蟲在人體內感染,所以在餐飲加工過程中必須煮熟煮透。”隨后,@成都食藥監 提醒,“我們向各區(市)縣食藥監局進行了風險提示,要求相關從業單位加工食物時一定要嚴格按照操作規定執行。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福壽螺食用有風險,請在消費時謹慎選擇。”
隨后,@成都食藥監 再次發出消息,提醒只要經過徹底加熱,福壽螺可以食用。“造成寄生蟲病的關鍵并不是福壽螺,而是加工方式,主要就是生食或半生食。其實寄生蟲的生命力是很有限的,怕冷,更怕熱,只要充分的加熱,沒有殺不死的寄生蟲,包括蟲卵也是。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食品安全五要點’非常明確,其中有一條就是燒熟煮透,這里是指食物中心溫度達到70度。”
4月22日,成都撫琴西南路豪蝦傳龍蝦館,記者點的“蒜香脆螺”。
律師說法:
商家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欺詐可主張三倍賠償
對外宣傳為田螺、脆螺,實際上銷售福壽螺,商家行為是否有法律風險?
對此,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江露仙表示,“這種行為應該屬于欺詐,消費者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主張三倍賠償(最低500元)。”
消費者如果維權,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黎明表示,站在主管部門的角度,第一,含有致病性微生物等對人體有害物質的,超過了國家相關安全標準是不得生產經營的,這需要主管部門(食藥監部門)進行認定是否超標。第二,如果是外來食品,還涉及是否檢疫合格的問題。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第一,對于有安全隱患的食品,商家應該明確告知或明確警示;第二,商家將福壽螺謊稱田螺、脆螺,這侵犯了消費者選擇的權利。這方面的主管部門是工商部門。如果消費者要維權,可以向主管部門工商部門進行反映。
原因探析:
福壽螺“名聲”不好 商家不愿意提福壽螺
為什么商家不愿意提福壽螺?經過種種網絡事件,福壽螺給人留下不干凈、有寄生蟲的印象,餐飲商家避之不及。
2017年,受到福壽螺事件牽連的成都網紅餐館豪蝦傳,在網上質疑聲后,一度將菜品下架,表示要“等食藥監部門調查結果出來,確定福壽螺不被禁止銷售后,再看是否恢復菜單。”
成都網紅餐飲店三哥田螺,2017年、2018年斷斷續續就有網友質疑,其銷售的大田螺像是福壽螺。今年4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前往三哥田螺,菜品“香辣大田螺”依然存在在菜單上,但店員告知,該菜品已經永久下架,不再銷售。
在多個外賣網站上,搜索福壽螺沒有結果,但田螺可以搜出數十家餐館。
事實上,作為入侵物種的福壽螺,遠比田螺常見。四川、云南、河北、貴州、廣西、廣東、福建、浙江、江蘇、江西、湖北、湖南等省份都出現過福壽螺。
福壽螺產卵量巨大。博物雜志在科普文中提到:“在廣州,1只雌螺1年可繁殖幼螺3250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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