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董女士向本報《民生一線》欄目反映,6月13日,其在梅城江南一家大型超市內購買了一些生產日期為6月3日的品牌玉米熱狗腸,但在拆開包裝食用時,竟看到有白色蟲子從玉米熱狗腸內爬出來,董女士當即與超市聯系,并希望通過本欄目提醒廣大商家重視食品安全問題。
據董女士回憶,買回玉米熱狗腸當晚就與兒子一起拆了兩根來吃,但自己在吃到一半的時候就發現,有白色物體從腸體中爬出來。仔細一看竟是一條蟲子,董女士頓時覺得整個人都不好了,而董女士的兒子已經將整根玉米熱狗腸吃完。董女士擔心兒子吃的那根玉米熱狗腸也有問題,便立即與超市聯系,同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
董女士告訴記者,超市方表示會向董女士賠款500元,同時聯系廠家進行后續賠償事宜。但董女士一家表示不愿接受。董女士說,吃下玉米熱狗腸后,她就感到渾身不適,“當晚就出現頭疼等癥狀,精神狀態也不好,畢竟已經吃進肚子里了。”董女士認為,超市應該首先關心她與兒子的身體健康,應當先帶董女士母子倆做身體檢查,檢查無事后再協商賠償。記者隨即與該超市客服部聯系。客服部的廖經理表示,接到董女士反映后,已經與董女士進行了溝通,并答應帶董女士做身體檢查,同時超市方也在與廠家聯系溝通賠償事宜。至于500元的賠償款,廖經理解釋實為超市對董女士購買到問題食品的補償款,因食品安全問題產生的后續賠償,還需要與廠家協商。
15日,超市工作人員陪同董女士到梅州市人民醫院做了相關檢查,醫生為董女士開了養胃藥和驅蟲藥。董女士表示身體問題不大,但因食用問題玉米熱狗腸后產生的精神不適很難消除。超市方也對董女士表達了歉意,廠家也對董女士進行了賠償。然而,董女士表示不管賠償多少都無法抹去不適感,她希望能通過此次事件提醒食品生產者和銷售者,更加重視食品安全問題。
本報法律顧問、廣東圣圖托斯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垚律師表示,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注意食品外包裝及生產日期等相關信息,如不慎買到變質或過期食品應立即保留相關證據,并向有關部門投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例進行維權,保障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