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地溝油的行為有多嚴重?法律界人士:最高可判死刑
時間:2020-07-17 09:23:03 來源:轉載 點擊:282次
近日,陜西榆林榆陽區法院一份判決書再次將“小龍坎”火鍋送上熱搜。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連鎖火鍋小龍坎在陜西榆林的一家加盟店,在2017年至2019年間,用地溝油制成火鍋鍋底銷售給顧客食用,涉案地溝油2噸多。2020年4月23日,法院一審宣判涉案5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獲刑罰。
制售地溝油的行為性質有多嚴重?據法律界人士介紹,制售地溝油是一種十分惡劣的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如果其行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節嚴重者可判死刑。
法律從業者 郭小明
(制作、銷售地溝油)不僅違反食品安全法關于禁止生產經營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禁止生產經營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等規定,還觸犯了刑法,屬于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低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還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餐飲行業中使用地溝油的行為并非首次出現,地溝油為何屢禁不止?郭小明認為,一方面不法分子在利益驅使下鋌而走險,另一方面執法部門的監管和處罰力度不夠也是原因之一。對此,他也提出自己的建議。
法律從業者 郭小明
第一,執法部門要從思想意識層面高度重視地溝油的危害和問題,深入推進地溝油治理工作;第二,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嚴格監管流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確保各環節有序銜接,不給違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第三,對于制售地溝油的行為,要從嚴從重打擊,充分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和警示指引功能,最大限度壓縮此類違法犯罪的生存空間。
同時,郭小明提示,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對地溝油保持警惕,有維權意識。
法律從業者 郭小明
消費者在生活中發現地溝油或者商家疑似使用地溝油,要第一時間采取拍照、錄像、用容器取樣保存地溝油、相關食品食材等方式進行取證,同時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舉報,或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因為食用地溝油造成身體傷害,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本文關鍵詞:中國 食品 陜西 火鍋 地溝油